最近,丹阳市第八中学学生住宿引发了一场争议,学校要求学生花费2300元购买4人间的床铺。丹阳市教育局回应称,学校征询了家长的意见,由家委会组织统一采购。然而,家委会作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桥梁,是否应该承担收费的责任仍有待商榷。家委会的职能应该是监督学校管理,并提供家长的参考意见,而不是成为学校的“收费处”。教育部已经明确要求学校加强对家委会的指导,规范其工作行为。家委会应该回归本质,为学生和家长提供积极的教育支持,而非成为乱收费的借口。希望更多地方和学校引以为戒,让家委会发挥其真正的作用,而不是成为学校不合理收费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