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城投公司副总经理贪污超两千万,获刑十五年】广西环江县城投公司原副总经理黄柱林因受贿和洗钱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一百二十万元。违法所得1151.5万元将被追缴并上缴国库。案件凸显了反腐倡廉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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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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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环江县城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黄柱林,因受贿和洗钱罪,被凤山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一百二十万元。法院查明,2016年至2021年间,黄柱林利用职务便利,与前董事长兼总经理范某怡合作,为多名企业主在工程项目承揽、审批和款项拨付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共计2654.1万元好处费,其中黄柱林个人分得1109万元。此外,他还单独收受42.5万元。2018年6月,黄柱林通过其母亲的银行账户存储非法所得,并利用该账户购买车辆、商铺、房产等,总计238.39万元,所有财产登记在其配偶名下。
针对黄柱林的犯罪行为,法院认为其构成受贿罪和洗钱罪。因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法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一百二十万元。同时,黄柱林的违法所得1151.5万元将被依法追缴并上缴国库。
小编点评:黄柱林的案件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作为一名年轻的“85后”国企领导,黄柱林本来有着光明的前途和幸福的家庭,但却因控制不住内心的贪欲,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断送了自己的美好人生。我们每一个人,特别是公职人员,必须时刻保持警惕,守住廉洁自律的底线。贪欲是一条不归路,一旦踏上,便难以回头。对黄柱林的判决,不仅是对其个人行为的惩罚,更是对社会的警示。希望大家能够以此为鉴,时刻保持警醒,珍惜自己的前途和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