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举办的“化解拆迁矛盾”研讨会上,长期代理征地拆迁诉讼并从事相关研究的该律所主任王才亮发布了《2010中国拆迁年度报告》。曾为宜黄自焚等重大拆迁案件提供法律援助的王才亮在报告中认为,当前不仅要修改拆迁条例,也要对整个拆迁制度进行修改。
(来源:新京报)昨日下午,在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举办的“化解拆迁矛盾”研讨会上,长期代理征地拆迁诉讼并从事相关研究的该律所主任王才亮发布了《2010中国拆迁年度报告》。曾为宜黄自焚等重大拆迁案件提供法律援助的王才亮在报告中认为,当前不仅要修改拆迁条例,也要对整个拆迁制度进行修改。
“政府与被拆迁人冲突情况增多”
该报告中称,与之前的拆迁活动相比,去年的拆迁活动具有明显特点:地方政府取代开发商,作为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直接发生冲突的情况比往年增多,大多数地区加大了拆迁的力度,各地化解拆迁矛盾的工作不平衡,通过法律渠道解决拆迁矛盾的比例下降,同时各方面开始期盼、关心拆迁制度改革。
虽然面临形势严峻,但报告还是列举了拆迁制度改革和立法及政策调整有一些亮点,其中人关注的是去年1月29日和12月15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两次公开征求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意见和建议。“这一征求意见和建议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高潮。”
“我认为当前已经不仅仅是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修改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而是要对整个拆迁制度进行修改。”
王才亮在报告中表示,应废除现有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为开端,进而制订符合《宪法》规定的《不动产征收征用法》及配套法规,还要落实问责制。“一些拆迁拆出命案的地方,责任者不受追究甚至提拔重用的现状必须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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