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昨日,是国务院要求各城市公布本地区年度房价调控目标的最后一天。湖北省住建厅昨宣布,我省36个城市均已按期对外公布调控目标。
(来源:长江商报 记者何辉 通讯员 胡贵玉 王南)昨日,是国务院要求各城市公布本地区年度房价调控目标的最后一天。湖北省住建厅昨宣布,我省36个城市均已按期对外公布调控目标。
这36个城市中,武汉市今年新建住房价格涨幅不超过12%;其他地级城市今年新建住房价格涨幅均低于当地GDP的增速,与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相适应,房价基本保持在2010年的水平;大部分县级城市2011年新建住房价格仍然维持在3000元/平方米以下。
国务院“新国八条”要求,2011年各城市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昨日是最后期限。
省住建厅表示,今年将计划通过新建、改建、购买和长期租赁等方式,向社会提供36.86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同时,还要求各地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相关配套政策,认真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严格落实房地产税收调控政策,强化住房用地供应管理,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确保完成今年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切实将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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