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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360:买二手房别让"意向金"套牢 协议能不签最好别签

————买房360互动平台

房天下  作者:郑秋景  2012-07-31 07:59

[摘要] “就算是购买新房,我交了认筹金之后,如果不想买房,在一定期限内认筹金也是可以退还的,为什么买个二手房就退不了呢?”张女士在来信中向本栏目倾诉到。

小心提防中介忽悠招数

律师表示,在张女士的这个案例中,由于张女士的父母只听到中介的口头协议,在没看清楚书面协议的情况下就签了购房意向书,虽说确实是吃了亏,但意向金是要不回来的,这也刚好栽在法律的盲点上。张女士可与中介协商解决此事。

记者对江城一些二手房中介进行调查后发现,当消费者对所看房源比较满意有购买意向时,中介往往会以房源紧俏,为防止他人抢先,交一笔意向金先定下来为由,劝消费者签买房意向书,并交纳1万~5万元不等的意向金。但此时消费者对房屋的状况并未全面了解,甚至没有看到过房屋的三证,这给后期产生纠纷埋下了隐患。

因此,消费者在购房过程中要谨防中介设下的陷阱。陷阱一:部分中介业务员的误导。中介业务员口头承诺交易不成意向金可退,但实际上所谓的“交易不成”仅限于卖方不同意卖房的情况。交付意向金对买方并无任何保障。相反,如果卖方同意、而买方由于种种原因不想买房时,根据合同约定,意向金就会被当作定金没收;陷阱二:房产中介偷梁换柱。有的房产中介口头上说消费者交付的是意向金,但在收据上却写定金。发生纠纷时,消费者往往无法证明房产中介的口头承诺,而白纸黑字的收据却成为了最重要的证据。

提醒:签意向金协议要慎重

业内人士表示,建议消费者能不签意向金协议不签。首先,根据目前的意向金协议,支付意向金根本无法保障你能买到房子。其次,目前各中介公司提供的意向金协议往往是事先拟定的格式条款,内容笼统、不完善。往往只规定了购房者的义务及违约责任,而没有规定中介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因此,一旦发生纠纷,对购房者极为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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