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2年2月,武汉市住宅与房地产发展“十二五”规划公布了武汉市2012年将建立以公租房为核心的新住房保障体系,在“十二五”期间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40万套,基本解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那么武汉市保障性住房的具体申请条件究竟如何呢?
2012年武汉保障房申请条件
一、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
具有我市城镇常住户口,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824元以下,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6平方米以下。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收入证明。各家庭成员由所在单位提供收入情况的证明。失业人员提交劳动保障部门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失业证明;低保人员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城市生活保障证明;自由职业人员由本人提供收入情况的说明。
2、住房情况证明。单位或者房管部门出具的现有住房证明或者现住房产权证、住房租赁合同。被拆迁户出具拆迁协议原件(留复印件)。无房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户籍证明和身份证明。
4、婚姻状况证明。
5、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证明(单身人士除外)。
属于残疾人或市级以上(含市级)劳动模范的,还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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