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印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的通知,从12月1日起,具有武汉市户籍,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外的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存职工(以下简称“借款人”),在本市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时,可在武汉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此次是今年以来武汉市第6次修改调整公积金政策,武汉市公积金政策正在不断调整完善,办理流程也在不断简化,使公积金政策不断向购房者偏好,营造良好的购房环境。从近几个月来的各种买房政策来看,政府对购房者的支持越加明显,从6个百分百刚需购房区域到异地公积金贷款买房,楼市“买方”市场占比越来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