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刘小姐和父母住汉口,由于单位离家较远,她想在单位附近买套小户型自住。然而刘小姐和家人现住的房子是父母以刘小姐名义全款买的,刘小姐担心自己被“限购”。
升级4大项
昨日,市房管局市场处有关负责人说,与1月15日出台的老版“限购令”相比,新的限购令从4个方面进行了升级,全面堵住了投资投机购房行为。
本市家庭拥有住房
两套及以上“禁购”
1月15日,我市出台了“限购令”,为“N+1”模式。调整后的限购政策为“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家庭暂停向其售房”。同时,即使有一年的纳税证明或者社保证明,外地人也只能买一套。
“限购令”覆盖远城区
原限购政策涉及区域范围为中心城区(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及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远城区不在限购范围之内。新限购令覆盖本市所有行政区,远城区也纳入限购范围。
包含二手房
原限购政策仅涉及新建商品住房,新限购令明确规定限购范围包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外地人要一年
纳税或社保证明
原限购政策中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需要提供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并没有时间限制要求。新限购令要求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住房必须要提供本市一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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